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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讨论式教学实施办法

作者:锦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时间:日期:2017-10-19 00:00:00   点击数:

锦州医科大学讨论式教学实施办法

更新:2017/10/19 发布:锦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阅读次数:6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讨论式教学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组织学生对典型教学案例进行讨论,从而使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种教学形式,其课堂教学环节主要包括阅读资料、案例分析、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归纳总结。

第二条 讨论式教学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知识运用能力、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团队协作、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和归纳总结等综合能力。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参与性原则。要让学生积极参与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教学过程,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

第四条 启发性原则。讨论题要具有启发性,能引起学生强烈的探究愿望,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第五条 适应性原则。教学案例的选择要符合教学目标要求,要适应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对不适合案例教学的课程或内容可采取其他教学模式。

第六条 创新性原则。讨论式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与终身学习能力。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案例编写。按照《锦州医科大学讨论式教学案例编写立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具有目的性、准确性、典型性和原创性的教学案例,只有通过审核、编入《锦州医科大学讨论式教学案例集》的案例方可在教学中使用。

第八条 程遴选。依据专业建设的需要,结合各学院教学条件、师资条件及教学任务分批遴选讨论式课程。

第九条 教师遴选。原则上讨论式教学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各学院按要求将教师人选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条 计划下达。教务处统一编排讨论式教学计划和授课时间表,下发各学院执行。

第十一条 课前准备。

1.资料准备:案例及与其相关的参考资料。

2.教师准备:认真做好讨论式教学设计,并将案例在课前2-3周发给学生,同时指导学生根据班型组建讨论小组(3-5组/班),并选出组长。

3.学生准备:课前组长带领小组成员阅读案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理解案例所蕴涵的概念和信息,经小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形成本组案例讨论报告。

第十二条 课堂组织。教师在讨论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针对案例中蕴含的概念、原理和方法等要素,提出既能激发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又能使学生能力得到提高的问题。同时教师还要善于启发和引导学生,提供多角度思路,鼓励学生自己从案例中提出问题,锻炼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按教学设计不断深入讨论。

讨论完成后,教师要对案例的讨论情况进行小结,并将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和表现纳入其成绩考评(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考核与管理。督导评价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讨论式教学检查,并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赋分,教务处根据专家和学生的反馈结果,对不合格教师或讨论课限期整改或取消。

第十四条 政策支持。讨论课教师工作量与课时费参照PBL课程标准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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