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日期:2022-07-26 16:15:41   点击数: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相关学院、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协同完成。

(二)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各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毕业论文成绩的审核、汇总与归档;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三)教学评估中心负责组织毕业论文工作的检查、质量评估与总结。

(四)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动员;选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报学校审核;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和认识;组织毕业论文题目的选定和学生的选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初期检查、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开展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成立本学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本学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进行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及时将学生优秀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整理上交学校等。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进行,特殊情况亦可适当提前,但毕业论文时间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

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工作阶段

参考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准 备阶段

第七学期(4年制)第九学期(5年制)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

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选题工作,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学生选题。

学院

各学院做好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并公布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

学院

指导教师向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指导学生作好开题报告书,进行开题报告。

学院

指 导检查阶段

第八学期(4年制)第十学期(5年制)

指导教师定期和学生见面,指导和检查学生的论文进度和论文质量,填写指导记录书。

学院

中期检查,各学院组织检查,学生写出中期报告书,对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应加强指导;各学院将检查日程报教学评估中心备案,教学评估中心组织随机抽查。

学院

教学评估中心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

学院

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答辩日程安排按学校规定时间交教务处。

学院

答辩阶段

第八学期(4年制)第十学期(5年制)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

学院

学校组织督导专家组成员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

教学评估中心

各学院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学院

论文查重,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对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按时完成者,不准参加答辩。同时确定准予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学院

各学院分别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对毕业论文给出评定成绩,逐项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学院

各学院将学生《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及时交教务处。

学院

评估

总结

阶段

第八学期(4年制)第十学期(5年制)

各学院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处。

学院

各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等有关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学院

学校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评估及总结。

教学评估中心

各学院将《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学院

注:各学院根据本科学生毕业生产实习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第三条毕业论文的文档管理

(一)毕业论文课题落实之后,各学院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毕业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6~18周报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于放假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放假前1周报教务处存档。

(四)各学院选送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于毕业生离校前报教务处,用以编印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集。

(五)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论文收交学院资料室统一保存。学生的优秀毕业论文必须上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六)毕业论文的其他数据及资料由各学院保存。

第二章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第四条毕业论文的目的

(一)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能力。

(二)通过对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学生的实验方法、数据处理、文件编辑、文字表达、文献查阅、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工作实践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使学生树立具有符合国情和生产实际的思想和观点;培养学生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善于合作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五条毕业论文的要求

(一)锦州医科大学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学院为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畜牧兽医学院、食品与健康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生物信息工程学院。

(二)毕业论文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毕业论文的框架及字数应符合规定。

第三章毕业论文的选题

第六条选题原则

(一)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

(二)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提高课题的应用价值。

(三)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

(四)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工作量饱满,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第七条选题程序

(一)课题一般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

(二)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课题申请表》。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审题或举行开题报告会,对课题是否合格进行全面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批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三)课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课题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且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应力争使每个学生都经历该课题的全过程,但论文内容不能相同。

(四)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任务书》,经学院审核、审批后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五)选题结束,由学院汇总情况并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毕业论文的指导

第八条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2.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校外指导教师资格须经学校认定,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毕业论文课题,并填写《锦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课题申请表》。

2.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论文任务书,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填写好任务书上有关栏目后下发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3.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论文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

4.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

5.在毕业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各项实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等。

6.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7.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考核评语。

8.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

9.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0.指导校外实习学生毕业论文的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1.将学生毕业论文材料整理,交学院归档。

12.指导教师是查处学生学术不端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的指导教师,将撤销其指导教师资格。

第九条学生

(一)学生的资格

申请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二)学生的任务

1.接受毕业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拟定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2.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3.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定稿。

4.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定稿交答辩小组。

5.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6.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后交学院有关部门存档。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十条毕业论文的评阅

(一)指导教师评阅

1.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2.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二) 评阅人评阅

1.在答辩前,各答辩小组组织评阅人评阅毕业论文,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同时写出评语。

2.评阅人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毕业论文的答辩

(一)答辩前的要求

1.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学校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以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是否达到基本要求。查重不合格论文限期修改,修改后提交论文引用文献复制比仍大于30%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

2.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

(二)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委员3~5人,秘书1人。

2.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4~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3.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担任。

4.毕业论文答辩建议采用“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三)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2.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3.组织并主持本学院答辩工作。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四)答辩要求

1.本科生毕业论文均须通过答辩。答辩顺序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排定。引用文献复制比超过30%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2.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及论述的严谨程度,同时也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和应变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内容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等。

3.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学生个人介绍毕业论文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对实验性论文若条件具备,可允许学生将实验过程和结果等进行演示。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等按百分制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评定方法

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二)计分方法

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三)评定要求

1.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可根据每个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的初评意见,按优秀、优良、良好、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并由答辩主持人将答辩意见及成绩填写在学生的毕业论文本上(一式三份)。

2.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并对整个专业学生成绩平衡(即优秀率不得超过20%,良好率不得超过55%)。

3.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发生争议时,一般应充分讨论商定,必要时报请学院答辩委员会裁决。

4.对评为优秀和不及格及有争议的毕业论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要组织复议,将复议结果填写在学生的毕业论文本上,并将复议意见以纪要的形式上报教务处。

第六章 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控制与检查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与检查的目的

(一)毕业论文评估工作是学校针对教学质量进行自检、自评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通过自检、自评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鉴定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方案与措施,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目的。

(二)开展毕业论文评估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由校、院负责组织拟订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编制各类任务书、指导书和进度计划,提出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要求等规定,在评估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并使之更加科学、规范,从而提高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科学水平。

第十四条质量控制与检查的组织

(一)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对全校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论文题目、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质量、教师指导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答辩与成绩评定情况、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检查结果及时反馈通报。

(二)学院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三)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全程负责。

(四)为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与进度,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三周后,原则上禁止更换题目。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题目的,需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申请,学院领导小组同意,负责人签字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或取消毕业论文成绩。

第七章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第十五条评奖目的

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表彰他们在毕业论文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勉励教师努力提高毕业论文指导水平,培养高质量人才。

第十六条评优条件

(一)毕业论文通过学院答辩,成绩优秀;

(二)毕业论文题目和内容在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或实用性。

(三)毕业论文能体现学生有比较强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论文立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述清晰,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独到见解内容。

第十七条评优办法和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由各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推荐。每个学院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20%推荐。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第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学校行文公布获奖结果,为评为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毕业论文情况将作为教学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之一,纳入各单位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第八章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的认定与处理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的认定

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的认定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审定,严重者上报校级学术委员会复核认定。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学术不端:

(一)抄袭与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1.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2.剽窃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

3.违规使用他人学术认识、假设、学说、研究计划等;

(二)对自己的学术成果弄虚作假

1.故意做出虚假的陈述,捏造、拼凑、篡改实验数据、结论等;

2.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等

(三)购买、出售学术论文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的处理

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校学生,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处理方式包括:

1.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2.取消参加各类奖励评定资格;

3.取消申请获得相关学位的资格;

4.撤销因学术不端获得的有关奖励;

5.对于在读期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已毕业学生,依照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追加处分;撤销因学术不端获得的有关奖励或者其他资格;直至撤销其所获得学位,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第九章经 费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的经费来源

(一)学校鼓励本科毕业论文与教师科研项目相结合,教师科研经费适当支持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促进教师科研项目的完成,实现双边受益。

(二)学校鼓励本科毕业论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获得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

(三)学校鼓励本科毕业论文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利用项目经费支持毕业论文。

(四)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按照每生/年10学时记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量。

第十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锦医大校字〔2019〕82号文件废止。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