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实施办法》(〔2026〕43号)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课程重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考试旷考、违规者;过程性考核不合格者;对课程成绩不满意自愿提高成绩者。课程重修原则上随下一年级相同课程进行跟班修读或单独组织开班修读,与下一年级同步上课、考核。重修原则上仅安排理论教学,独立设置实验课、体育课学校统一安排重修。每人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最多为2门。
二、课程重修方式
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重修报名。重修报名由学生主动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重修课程随下一年级考核。
三、具体报名要求
1、学生结合自身情况,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课程重修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请详见附件1。注:未按规定完成重修报名的学生,将无法取得参与该课程期末重修考试的资格。
2、为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文件内容,学院务必组织召开重修制度宣讲会,帮助学生透彻掌握文件内容。同时,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重修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导出汇总表(保留专业名称、上课院系、学号、姓名、课程性质、原始学期 班级名称 学时、课程名称、开课院系信息即可)。具体操作指南请详见附件2。
3、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学生报名情况,结合学校资源条件等另行通知重修课程相关教学安排。
四、报名时间及报送材料
2026年4月1日-7日,各学院4月7日前将教务系统中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备案)报送机关楼105室。
教务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