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深入贯彻国家、辽宁省关于教育教学的重要文件精神,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鼓励创新。紧密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和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
(三)注重实践应用。立项研究要结合办学实际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去选择题目和确定内容,鼓励研究和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并应用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
二、立项项目类别
此次校级教研项目设教育改革类、教学改革类、专项类。
教育改革类和教学改革类下设重点教研项目、一般教研项目。
要求各学院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立足学院和学科专业发展,结合此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全面梳理人才培养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
重点支持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
(一)重点教研项目
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成果具有对教育教学的创新和突破、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的重要推动、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积极重大影响,研究周期2年。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2.数字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3.跨学科/专业的课程模式研究与实践。
4.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
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一般教研项目
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环节一般问题的研究项目。研究周期1年。
(三)专项教研项目
为更好的推进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来华留学生的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设立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拟立项10项左右。(不占学院名额,可单独申报,在汇总表标注专项项目)
三、立项研究范围
参照《2024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项目指南是对教研项目研究方向的指导和参考。如果项目指南范围中尚未涉及,申报人可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及学校工作重点,以本专业、本人研究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研究内容和名称,经专家评审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也可以立项。
四、立项条件
(一)教研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校级重点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要以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教研室、教学团队、管理团队等为单位,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是各级教学管理机构负责人;
2、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要以管理团队、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单位,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是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3、校级专项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要以管理团队、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单位,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是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二)团队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必备条件:
1、团队在教学或教学管理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具有完成教研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团队结构合理,经费预算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
2、教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由3-5人组成,教研项目之间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完全重复,主持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教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并应设置3-5个子课题,子课题与重点教研项目同时申报。重点教研项目子课题主持人应是重点教研项目组成人员,子课题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子课题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立项要求
(一)同年申报校级教研项目,只能主持1项,同时可参与1项;作为参与人最多不超过2项。
(二)教研项目主持人在未完成已承担的项目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级别新的项目。
(三)项目主持人在同一职称聘任期间,主持校级教研项目不能超过1次。(重点教研项目、专项教研项目不受此条限制)
(四)已获批的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在研究内容上雷同的,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研项目。
(五)重点教研项目(含子课题)申报后,经过评审未获批立项,直接取消项目,不转成一般教研项目。
(六)凡项目中标者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研究生学院已经出台研究生课题立项管理办法,故研究生相关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八)此次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盲审形式,填写系统和申请书时,不得出现姓名、单位、获奖等个人信息(用××代替),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
六、立项程序
(一)学校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项目通知。
(二)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团队申报,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参照《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锦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盲审)》(附件3)。
(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参照《各教学单位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审核操作流程》(附件4),对申请人资格、课题组成员、项目申请书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5),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学校将以此次立项为基础,积极培育优秀项目和成果,择优进行立项。
(二)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18日,逾期系统关闭。各教学单位审核完成后,将《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盖章)和电子版(yangq@jzmu.edu.cn)于7月18日前上报到教务处。
联系人:机关楼106,杨倩(63381)。
附件:
1、 2024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2、 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3、 2024年度锦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盲审)
4、各教学单位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审核操作流程
5、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6、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