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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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考试违规处分解除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4-05-21 11:00:29   点击数:

各学院:

依据《锦州医科大学本科考试管理规定》(暂行)(锦医大校字〔201919号)相关规定,现受理考试违规处分解除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因考试违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期满12个月者;

2.处分期限内认错态度较好,反省深刻,及时向所在年级办提交书面检讨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者;

3.受到处分后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再无任何考试违规行为。

二、申请程序

1.符合解除处分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锦州医科大学解除处分审批表》,并附原处分文件的复印件、检讨书、每学期思想汇报、反映本人有突出表现的相关材料和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

2.各学院教务科需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认真汇总、核对,并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递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三、材料递交与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通知传达和材料审核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递交材料包括:
    1.《解除处分审批表》1份(须本人手写、本人签字。禁止代签,禁止使用电子版打印);

2.原处分文件复印件1份;

3.检讨书1份(手写,本人签名);

4.申请撤销处分申请书1份(手写,本人签名);

5.每学期思想汇报(手写,本人签名);

6.XX学院申请撤销处分学生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于6617:00前递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XX学院申请撤销处分学生统计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jzmu.edu.cn,邮件主题“**学院+解除处分”。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