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普通本科生(含留学生)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即补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生实习数据,并做好第2学期数据填报工作。
2.实习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社科类的调查需要上报数据。而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填报中。
二、信息分类
1.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2)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实习类型
(1)认识实习: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师范生教育见习等归为认识实习)。
(2)专业实习: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见习、跟师学习等归为专业实习)。
(3)毕业实习: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五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实习、师范生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等归为毕业实习)。
3.实习方式:
(1)现场实习: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2)模拟实习: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3)虚拟实习: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4)远程实习:原本计划安排在线下的实习,因为疫情等因素影响改为通过远程方式所进行的实习,类似于远程办公(2023年春季学期起,原则上不应再出现远程实习)。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附件1和2表中的上报内容,确定实习数据填报人和学院填报负责人,于2月23日16点前将《学院实习平台数据填报人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由教务处统一进行账号的授权,开通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到相关填报人员(注意:在手机号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若未收到信息,在手机短信中搜索"实习",看是否被拦截在垃圾短信内)。
2.根据教务处授权的账号和密码填报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于2023年3月13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录入工作,并将《实习培养方案模板》(附件1)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
3.已经实习完成的专业按照系统内年份和月份进行数据的录入,还未完成实习的专业,实习完成后次月按要求进行后续数据录入更新工作(从2023年4月1日起,逐月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3年4月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
4.若有漏报,请及时在接下来的月份补报。例如,2022年10月21日实习结束,但是在2022年11月忘记上报,应当在2022年12月及时补报。
5.数据相关的填报问题、要求及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8。
四、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2、确定数据填报人员后,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由于首次填报,数据信息量较大,为能准确、无误上报数据,本学院要认真研读通知及附件组织相关培训。同时教务处将在工作群内进行填报答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65130
教务处邮箱:jwc@j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