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锦州医科大学本科考试管理规定》(暂行)(锦医大校字〔2019〕1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受理考试违规处分解除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因考试违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期满12个月者;
2.处分期限内认错态度较好,反省深刻,及时向所在年级办提交书面检讨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者;
3.受到处分后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再无任何考试违规行为。
4.毕业年级学生,表现突出者。
二、申请程序
1.符合解除处分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锦州医科大学解除处分审批表》,并附原处分文件的复印件、检讨书、每学期思想汇报、反映本人有突出表现的相关材料和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
2.申请人须将材料交所在年级办,经所在学院的教务管理部门汇总,提交教务处审核并行文,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签发。
三、材料递交与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报名通知传达和资格审核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递交材料包括:
1.《解除处分审批表》1份(须有本人签字);
2.原处分文件的复印件1份;
3.申请撤销处分申请书1份(手写,本人签名);
4.思想汇报一年至少两份(手写,本人签名);
5.《XX学院申请撤销处分学生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上午递交至教务处102办公室,《XX学院申请撤销处分学生统计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jzmu.edu.cn,邮件主题“**学院+解除处分”。
教务处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