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须参与本次结题,2021年立项项目如提前完成训练计划、达到结题要求的也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流程及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报至所属学院,同时附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
(1)成果包括论文(第一署名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专利(第一申报人为项目组成员)、比赛获奖证书、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
(2)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图片资料等。
2、项目负责人扫描二维码或使用浏览器打开网页(https://wj.qq.com/s2/10229736/8344/),填写信息统计表:
3、学院参照结题标准(附件3)对本单位承担的结题项目进行自评,在《结题报告书》上填写单位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4、对于2020年立项但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详细阐明原因,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共同签字。经学院领导审核,报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延期最长半年;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年限仍未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研究。
5、每个项目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下须包含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材料、支撑材料,所有项目文件夹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XX学院+2022大创结题+联系人+电话),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5月20日17点前,发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zdzx@jzmu.edu.cn。联系人:刘学峰/665130
6、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包括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结题验收两类。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为项目学生团队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并给予相应素质学分;为指导教师予以职称评聘教学业绩赋分。
三、其他事项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必须于2022年底封账前报销完毕,逾期未报销者财务处将统一收回经费,不再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