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从即日起启动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了解技术创新与市场运作,愿意贡献个人精力与智慧,指导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校内教师及管理人员、校外行业专家、校友等,均可作为指导教师参与大赛工作。
二、参赛项目类型及赛道分组
参赛项目类型包括新工科类项目、新医科类项目、新农科类项目、新文科类项目。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赛道包括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主赛道下设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红旅赛道下设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参赛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赛道及组别。
各项目类型、赛道、组别介绍及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三、参赛项目来源
1.参加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但未获得国赛银奖以上的项目,有新的技术突破或市场进展,具有较强培育潜力。
2.基于省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转化及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基于我校相关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具有一定市场应用前景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的项目。
3.学生自创的具有较好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
4.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类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类项目。
四、参赛方式与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3至1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的核心成员;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在主赛道和红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以上的项目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遴选。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项目须有前期工作积累,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或商业应用前景,如: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2年12月)
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学院师生利用假期时间深入社会实践,了解当前创新创业形式,寻找、收集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挖掘和培育(2023年1-3月)
1.学院结合专业优势和学科特点,做好项目的挖掘培育和初审工作,参赛项目上报数量不得低于规定的分配额(附件3)。所有项目计划书(模板见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在2023年3月14日前上报至教务处邮箱cxcyzdzx@jzmu.edu.cn。
材料要求:项目计划书文件命名方式为“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汇总表中的项目顺序按照学院初评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
2.参赛团队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学生自创项目可自行联系指导教师(未联系到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指派指导教师),教师自创项目也可自行组建学生团队。各学院应根据申报项目的赛道类型积极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指导教师充分论证项目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帮助学生完善大赛项目计划书。
(三)校赛选拔与训练营集训(2023年3月-6月)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校赛评审,并择优推荐项目团队进入省赛备战营集训。
(四)省赛推荐:结合校赛排位及集训营路演情况综合确定。
六、保障措施
(一)大赛项目挖掘数量以及获奖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二)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实施细则》和《锦州医科大学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奖项目的参与学生可获得相应素质学分,并可申请转换为任选课程学分。
(三)校赛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国赛和省赛获奖团队参照《锦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实践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奖励:国赛一等奖(或金奖)2万元/项、二等奖(或银奖)1万元/项、三等奖(或铜奖)0.5万元/项,优胜奖2000元/项;省赛一等奖(或金奖)1万元/项、二等奖(或银奖)0.5万元/项、三等奖(或铜奖)0.2万元/项。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获奖团队的教师指导,参照《锦州医科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奖励:国赛一等奖(或金奖)20万元/项、二等奖(或银奖)10万元/项、三等奖(或铜奖)5万元/项;省赛一等奖(或金奖)3万元/项、二等奖(或银奖)1万元/项、三等奖(或铜奖)0.5万元/项。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五)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指导教师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可以等同于主持项目,获国家级金奖等同于主持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银奖等同于主持省部级项目,国家级铜奖或省级金奖等同于主持厅局级项目。
七、其他
国赛正式通知下发后,对赛道、参赛要求等方面有新要求或规定,将第一时间通知。参赛师生奖励级别、标准以及职称评聘认定政策,如有变更以最新文件为准。不明事宜,请咨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刘学峰,电话66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