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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有关规定

作者:   时间:日期:2022-05-30 10:20:00   点击数:

实验室“三废”处理是指有害气体、有害废液和有害废渣的处理。根据国家环保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三废”的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是做涉及有害气体的各种实验,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或无机废液,一律不准直接倒入水池中。

三、对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液或无机废液以及各种有害废渣,应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四、实验中产生的酸、碱溶液要经过中和后才能排入水池。

五、在实验室内产生的无法处理的有害废品,如同位素、尸体等,要收集保存好,定期送专业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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