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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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及培育课程进展汇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6-10-26 09:43:3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智慧课程建设,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智慧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25年度首批建设的智慧课程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并同步组织培育课程的建设进展汇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5年度智慧课程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首批建设课程和培育课程两类。

二、验收汇报内容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中的建设计划,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梳理汇报:

1.育人理念先进,思政融合深入、智能技术赋能;

2.教学模式创新、数字资源系统完备,富媒体特色鲜明;

3.数字资源系统完备,富媒体特色鲜明;

4.教学场景多元,虚实融合联动;

5.学情智能研判,评价闭环精准;

6.应用成效突出,示范价值显著;

具体内容详见《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评审标准》(附件2)


三、验收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验收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

1.现场答辩:定于 2026 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举行,具体答辩时段及答辩顺序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按以下要求准备汇报PPT:

(1)首批建设项目:汇报PPT时长10-25分钟;

(2)培育项目:汇报PPT时长 5—10分钟。

2.材料报送: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情况报告书》(见附件3),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0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05室:

(1)《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情况报告书》纸质版一份(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

(2)《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送至机关楼105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mas@jzmu.edu.cn。

四、检查结果应用

结项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智慧课程"称号,同时获得申报省级智慧课程资格;培育课程建设达标的,纳入学校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计划。

五、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智慧课程项目名单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评审标准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情况报告书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智慧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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