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教学任务落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落实授课安排,确保任务精准
1.请各学院再次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认真核对课表中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次等内容,确保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2.教研室要注意合理安排教学分工,安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等讲授绪论,充分引导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时鼓励和支持学院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开展同上一堂课活动。此外,执业医师考试相关的课程,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务必优选高级职称的优秀师资进行授课。
3.坚决不允许私下合班、拆班上课,出现与教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4.安排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为本科生上思政课等,要符合辽宁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完成规定的授课学时数。其他教师保证完成学校最低教学工作量基础上,由学院和教研室统筹协调安排。
5.涉及跨学院、跨教研室授课的,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外聘教师审批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学院安排教师到医疗学院授课,同样要经过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6.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一经落实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经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计划调整的通知工作。
二、及时填报系统,提交教学进度表
各教研室落实好教学任务后,须及时组织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附件。为便于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统计,教务系统中“教学进度表”模块已经按照教学日历格式进行更新,具体操作(日常管理→授课安排管理→详情导出)。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27日前完成教师授课任务的安排与确认工作,8月10日前完成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系统录入工作。8月20日前将《锦州医科大学跨教研室、学院审批汇总表》、《锦州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3919125@qq.com,《锦州医科大学跨教研室、学院审批汇总表》、《锦州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锦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机关楼105办公室。
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教学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相关资料的审核备案,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教务系统中教学落实的数据将作为年终学院绩效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保证准确无误。
教务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