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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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6-07-10 09:26:19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6.原则上主持2025年、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者方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根据省规划办要求,本项目按资格限制要求申报,各单位不限项。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部门初评,学校终审、上报的程序进行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意识形态审查备案表。

各单位请于7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扫描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mas@jzm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机关楼105。



教务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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