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提升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的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学生参加本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我校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同时,鼓励和支持其他年级、有需求与兴趣的本科生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6月10日(线上学习期)。
三、学习方式与学分认定
1. 学习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
2. 登录地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
3. 学习内容: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一交叉一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4.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 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一交叉一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5.学分认定: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获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可认证选修课学分,计3学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EXCEL格式与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以及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截图) ,发送至教务处邮箱:326391925@qq.com。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