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实验室资源利用率,本着安全、有效、有序、公平的原则向全校本科生开放教学实验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
1.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教学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2.教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开放类型
教学实验室开放类型包括科研参与型、创新创业型、技能训练型以及自由选题型等。
1.科研参与型实验:各学院组织教师定期发布教师个人科研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2.创新创业型实验:本科生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期间,联系具备条件的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实训活动。同意接收项目入驻的实验室应提供相应的实验实训设施条件,实验技术人员协助项目指导教师共同开展工作。
3.技能训练型实验:结合部分学科专业的教学特点,相关实验室可向学生开放场地及训练器材、模型等设施,为学生提供技能操作练习机会,保障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赛前集中训练的正常开展。
4.自由选题型实验:各学院组织教师发布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面向全校学生自主报名,教学计划以内的仅面向跨学科专业学生。在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开展实验研究并撰写实验报告、科研论文等,积极参加创新实验设计竞赛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或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组织与实施
(一)各学院应统筹规划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开放工作,加强宣传,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原则上每个实验教学中心每学期开放项目数(或总轮次数)不少于5个。
1.科研参与型、创新创业型、技能训练型三种类型的教学实验室开放由相关学院自行开展,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开放制度并加强过程管理。
2.自由选题型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开展。
(1)教师填写《开放实验项目(自由选题型)申报表》(附件1)《开放实验项目(自由选题型)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属学院结合学院自身情况进行推选,并报教务处审批。
(2)审批通过的自由选题型开放项目统一发布到教务处网站供学生选择,各学院组织好学生报名和学习工作。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项目轮次不得开课。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实验室开放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并推进整改。
(3)开放项目完成后,学院做好学生名单、学生撰写的实验报告、总结心得、实验考核成绩等材料的存留工作(至少一年),将所有项目的学生名单及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教务处赋予学生素质学分。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开放经费,优先支持拟参加创新实验设计等竞赛的自由选题型实验材料支出。教师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中所填的实验材料品类进行经费报销。
(三)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开放服务和指导工作,详细登记实验室开放的基本信息,做好总结工作,认真填写《教学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3),2025年年末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教学单位考核依据之一。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4月9日前统一上报附件1和附件2,联系人:崔老师(67924)
附件1:开放实验项目(自由选题型)申报表
附件2:开放实验项目(自由选题型)申报汇总表
附件3:教学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