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实施办法(暂行)》(〔2024〕203号)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课程重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考试旷考、违规者;因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不能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者;对课程成绩不满意自愿提高成绩者。为保证学生学习效果,学生一学期申请课程重修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 3 门。
二、课程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方式包括自学重修、跟班重修(随下一年级相同课程跟班重修)、开班重修(开班单独授课)三种方式。体育课、独立设置实验课不能申请自学重修,由开课单位教研室组织学生重修。
三、具体报名要求
1、学生结合自身情况,自愿选择课程重修方式并填写重修报名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对学生重修申请表各项信息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学生本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后,根据各学院学生报名情况,结合学校资源条件等另行通知学院对跟班重修和开班重修进行相关教学安排。
四、报名时间及报送材料
2025年4月3日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备案)和电子版报送机关楼105室,邮箱:1018862289@qq.com。
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