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5〕1号)要求,学校拟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与此次遴选的教材应为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申报范围包括:
1.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书目中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7日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3.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进行申报(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
4.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2.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额内限报5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4.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申报材料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见附件3),其中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一致。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模版“七、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纸质教材须形成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
4.《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相关申报者提供,见附件4)。
四、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择优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按照限额要求(见附件1),择优推荐3个名额参加辽宁省教育厅。
2、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生成PDF格式拷贝U盘(汇总表生成PDF和EXCEL两种格式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至机关楼教务科105室。联系人:赵宁;联系电话:65940
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