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课表已经编审完成,请各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教学任务,尽快落实任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授课任务
1.请各学院再次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认真核对课表中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次等内容,确保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直,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2.教研室要注意合理安排教学分工,安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等讲授绪论,充分引导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时鼓励和支持学院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开展同上一堂课活动。此外,执业医师考试相关的课程,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务必优选高级职称的优秀师资进行授课。
3.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任课教师,坚决不允许私下合班、拆班上课,出现与教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个别实验课等确实在教务系统中无法实现拆合班上课,在提交学院教学日历和任务书时候要予以备注,并提交报告说明。
4.对于2人以上(含2人)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授课教师时要进行教师的拆分,严禁同一时间一条授课信息录入多个授课教师。
5.安排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为本科生上思政课等,要符合辽宁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完成规定的授课学时数。其他教师要保证完成学校最低教学工作量基础上,由学院和教研室统筹协调安排。
6.各学院如聘请外聘教师进行授课,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履行完外聘教师手续,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同时从本学期开始,如学院安排教师到医疗学院授课,要经过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
7.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一经落实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经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计划调整的通知工作。
二、相关材料存档及报送要求
1.各教研室落实好教学任务后,填写《锦州医科大学任务书(本科)》(附件3),并按照要求逐级签字、审核,学院存档备案,同时提交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
2.每门课程要按照要求填写《 锦州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教学日历 》(附件1 ),并按照要求逐级签字、审核,学院存档备案。同时由学院将所有课程汇总后,以开课单位统一报送1份教学日历汇总表(附件2 )。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在2月17日前完成学期教师授课任务的安排,2月21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8862289@qq.com,纸质版于2月28日前报送至机关楼105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教学任务落实的统筹安排和传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相关资料的审核备案,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此项工作中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落实和提交的相关教学材料将作为年终学院绩效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将不予认定,请务必保证准确无误。
教务处
2025年1于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