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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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地“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4-08-21 13:32:0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表彰在我校本科教学中辛勤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外聘教师(含管理干部),在全国第40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外教学基地范围内开展“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与学校签订有正式的教学合作协议;长期合作、关系稳定,承担并完成2023-2024学年度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任务、且将继续承接2024-2025学年度本科教学任务;每学年承接15名以上本科生开展全程实习教学,或者完整承担至少1门课程的授课任务。

二、评选条件

1.截至2024年8月31日,带教满1年以上的教学基地外聘教师;上一年度已获评“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年度评选工作。

2.热爱本科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

3.外聘老师具备丰富的带教经验,认真履行带教职责,注重医德医风等行风培养,能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能够起到示范或标杆作用;

4.教学管理干部认真执行、落实学校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各项教学文件、制度,合理安排并监督各项教学任务,对学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起到示范或标杆作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2)工作失误,给学校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罚或处分;

(4)经查实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言行或群众意见较大;

(5)年内不参加全校性大型活动2次以上;

(6)年内脱产学习(进修)3个月及以上;病假累计1个月及以上;事假累计1周及以上;出现旷工现象或年内经工作纪律检查有迟到早退;

(7)上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及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评选指标

每个本科教学基地推荐1名。同一临床教学基地承担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等多个专业教学任务的,限额也为1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和教学基地推荐相结合,申报教师填写《锦州医科大学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

2.各基地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指标限额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后上报学校。

3.学校对推荐名单汇总后,结合教学基地的性质、承担的任务、带教学生的规模和育人效果等综合遴选。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评选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学基地参与本次推选工作。

2.临床教学基地由第一、三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报名,其他学院不再另行报送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师人选。

3.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8月26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个人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电子版(可编辑文档及PDF文档各一份)上报学校邮箱jwc@jzm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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