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完善校院两级质量保障体系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落实学院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学校将于近日开展教学单位审核评估预评估暨年度教学工作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24年教学工作检查定于7月份开展,范围为全校本科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学实验室,涵盖国内普通本科教育及来华留学本科教育。
二、检查内容
1.通过听取院长汇报的形式,检查各学院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自评情况。
2.通过查看教学档案等形式,检查各学院上一年度学院、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组织与程序
(一)检查组织
教学工作检查工作组组长为主管教学副校长,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和教学评估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教学工作检查工作组将邀请校内专家分组对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相应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学院自评。各学院按照学校检查要求、对照《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形成院长汇报;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年度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应教学档案材料。
2.现场考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方式包括听取学院自评报告、调阅相关教学资料、现场察看等。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评审,结合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情况和自评材料予以评定,形成学院问题清单反馈学院。
3.限期整改。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学院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限期改进,并按要求提交《学院整改落实总结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适时进行整改检查。
(三)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会议地点 |
7.11 (周四) |
8:30-11:30 |
护理学院 |
第五教学楼201室 |
14:00-17:00 |
外国语学院 |
第五教学楼316室 |
7.12 (周五) |
8:30-11:30 |
公共卫生学院 |
第五教学楼401室 |
14:00-17: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五教学楼501室 |
7.16 (周二) |
8:30-11:30 |
药学院 |
第二教学楼316室 |
14:00-17:00 |
医学人文学院 |
西校园人文楼307室 |
7.17 (周三) |
8:30-11:30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院区二楼会议室 |
14:00-17:00 |
体育与运动康复学院 |
体育馆会议室 |
7.18 (周四) |
8:30-11:30 |
健康管理现代产业学院 |
第六教学楼312室 |
14:00-17:00 |
食品与健康学院 |
西校园基础楼205室 |
7.19 (周五) |
8:30-11:30 |
畜牧兽医学院 |
西校园畜牧楼201室 |
14:00-17:00 |
附属动物医院 |
附属动物医院201室 |
7.23 (周二) |
8:30-11:30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附属一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
14:00-17:00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附属三院机关五楼小会议室 |
7.24 (周三) |
14:00-17:00 |
基础医学院 |
第一教学楼128室 |
如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发生重叠、需要调整日期的,教务处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结果计算
1.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赋分,未涉及工作按照百分制折算。专家随机抽取至少2个学院教研室进行评价赋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全部参与评价赋分。
2.学院教学工作检查最终得分=学院指标体系得分×0.6 +教研室指标体系平均得分×0.2 +教学实验室指标体系平均得分×0.2。
五、相关说明
1.教务处统一制定《锦州医科大学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见附件),主要包括10个检查项目和37个检查内容;同时制定《锦州医科大学教研室年度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锦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年度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作为评价教学单位本科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补充。
2.院长汇报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汇报框架应包含三部分,一是学院基本情况,二是本科教育教学开展情况,三是办学特色。其中第二部分要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7个一级指标进行阐述和演示,注意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数据充实。汇报结束后进入互动环节,学院要对专家现场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