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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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4-05-30 13:22:25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办〔202411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推荐教指委委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教指委名单(附件1.)组织择优推荐,学校最后按照每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任职条件

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请各单位于2024530日下午4点前提交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汇总表(附件2)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q@jzmu.edu.cn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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