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5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和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聘请校外专家评审后,按照专家打分成绩和推荐名额确定推荐8项成果参评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按照专家打分成绩(90分以上为一等奖,80分以上二等奖,75分以上三等奖),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5项。现将名单公示在教务处网站。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17日,凡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形成书面材料,以实名的形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附件1: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附件2: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