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教办[2021]9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包括本科教育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三个类别,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www.ln.gov.cn/zfxx/zfwj/bmwj/bmwj3/202005/t20200521_3857847.html)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把关和审核材料。各单位审核、汇总后,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学校机关楼105室,联系人:高杰(63379)。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按照每类项目5项的限额要求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