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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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基地外聘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3-10-08 12:04:44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首批次外聘兼职教师遴选聘用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外教学基地中承担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任务(不含医疗学院三本教学任务、主要面向临床类教学基地)及管理工作的专技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学校外聘教师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竭诚为学校立德树人服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受聘岗位工作需要,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胜任岗位职责中要求的课程讲授、学生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任务。

4.未与我校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资历条件

申报学校外聘教师须满足以下资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相应的学历(即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业务能力。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于急需聘用外聘教师以保证教学工作需要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教学能力认定条件

申报学校外聘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2.曾参加锦州医科大学开办的教学类专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

3.曾参加锦州医科大学组织的教学查房竞赛、青年医师技能竞赛、讲课竞赛等并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4.曾参加锦州医科大学组织的试讲并认定合格的。

三、申报人数

由于国家对高校外聘教师人数有限制要求,学校暂定本次申报工作中每所基地申报外聘教师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接纳我校学生总人数。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锦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和《锦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培训班结业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统一上报至学院。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人选政治背景、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学术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将审批表、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批。

(三)学校审批

外聘教师申报名单由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定,最后由人事处复核并提交学校审批。

四、填表事项

1.《锦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中拟聘聘期暂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与学校签署的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中的有效起止日期。

2.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可认定为一门课程,实习带教或论文指导人员在填写审批表中有关本科授课信息时,可提供个人实习带教或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相关情况。

3.申报人仅填写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情况,无须提供个人所承担的研究生培养、医疗学院三本教学以及其他高校教学任务情况。

五、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基地按照条件及数量要求进行推荐申报,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把对推荐人选的质量要求放在首位,切实保证遴选的外聘教师满足学校本科教学需要。

学院将符合资格的名单及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至学校教务处105室,电子版发送至jwc@jzmu.edu.cn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7924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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