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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3-09-19 10:48:2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辽宁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七项统计调查制度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就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据时间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送内容:1、教学实验项目表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信息一定填全)。

三、报送时间:2023年9月22日之前

四、注意事项:

1、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方责任,严格依法统计。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数据准确性、有效性、连续性,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

3.、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7924,QQ/微信账号:135381814。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