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已获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1年、2022年、2023年)。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团队)申请,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
2.各学院审核、汇总,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同一学院申报的课程应尽可能为不同类型课程。
3.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在2021、2022、2023年立项课程中评审和择优推荐省级课程,普通本科课程推荐不超过5门(研究生课程申报参照研究生学院通知)。
四、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3.学院政治审查意见(参照申报表中十一项内容)
4. 附件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5.课程思政相关成果(立项、文章、成果奖、案例等)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五、报送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下班前,纸质版材料上报机关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联系人: 杨倩(63381)。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