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3-04-26 18:34: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 9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院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二)申报学院主动对接辽宁重点产业、主导产业、传统特色产业升级与发展需求,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突出,育人效果显著,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强。

(三)申报学院积极主动开展高层次、高素质、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紧密对标国家最新职业标准、技术标准、前沿趋势,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行业企业建立长效稳定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能够科学制定“一匠一案”人才培养方案。

(四)申报学院具有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团队,能够针对培养对象特点,科学设计“工匠型”课程与实训体系,实现送教到岗、岗中研学,保障“工匠型”人才培养顺利实施。

(五)申报学院具有先进的产教融合办学理念,校企合作办学基础好、水平高融合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工匠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挖潜“匠苗”。通过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深入企业调研、关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渠道,深度挖掘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5年以上、品行端正,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技术技能绝招绝技,获得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一线优秀青年企业员工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优秀中高职毕业生作为“匠苗”生源。

(二)科学制定方案。对标大国工匠、辽宁工匠等工匠标准,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岗位能力要求,结合“匠苗”能力实际,明确培养“兴辽未来工匠”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一匠一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因材施教,实施个性化培养。

(三)创新组织实施。深度整合教育资源、企业资源、工匠资源、产业资源,通过以师带徒、工匠传承、工学交替、送教到岗等方式强化技术技能培养,推动学生随产随学、边研边学、多方拜师、博采众长,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练就过硬本领,掌握绝技绝活

(四)推进开放融合。坚持开放共享、多元办学的原则,通过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学校、企业双元育人,省内外、国内外先进企业共同参与,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构建产教协同育人开放格局。

(五)改进考核评价。根据岗位能力要求、工匠培养目标,依托辽宁学分银行.开展学习成果积累、转换和认定,以及阶段性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估,将结合岗位生产实际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艺革新等内容认定为毕业设计内容,推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改革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基地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展现更大担当与作为的重要机遇,积极组织,充分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请于4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建设方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jzm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栋梁 68117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