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下学期实验课表编排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务系统操作,切实提高教学信息化效能,学校将组织教学单位对所有为本科生排课的实践教学场所基础信息进行完善和补充,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充数据
1.请附属一院、附属三院和附属口腔医院在附件已有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各医院的见习场所信息,包括承担精神病、传染病、儿科等课程见习的协作医院的见习场所信息。
“实验房间名称”填写开展见习的科室名称或病区名称(各学院根据编排课表需求自行决定填写科室或是病区名称),“实践场所类型”填“见习场所”,“所属教学楼”请填写医院楼房规范名称,“楼层”按实际填写,“所属实验中心”、“座位数”无需填写。
2.在校外设有见习场所的学院,参照第1条要求完成见习场所信息的补充工作。
3.请体育与运动康复学院对东西校园适合开展体育教学的场地进行统一命名或编号,“实践场所类型”填“基础实验室”,“所属教学楼”填“体育训练场地”,“楼层”填“1”(上报时须同时提供标注有命名或编号的体育场地校园平面图)
4.附件中已录入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均是为本科生排课的实验房间,如有遗漏,请各教学单位进行补录。
二、完善数据
请各单位对附件中已录入的实验室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尤其是门牌、实验室座位数(能容纳上课的最大人数;对于没有固定座位的实验室,半个班可填18,一个班可填36)。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实践教学场所数据上报日期截至12月9日,教务处邮箱:jwc@jzmu.edu.cn
请各单位教务科及实验中心人员尽快补充完善,按时上报,避免影响下学期的实验课表编排。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王栋梁6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