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请在本年度实验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的基础上,参考上一版实验材料目录(附件6),对目前实验课、实验选修课及相关教学任务涉及的所有实验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并汇总形成附件1-5。
工作要求:
1.为保障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务必要根据课程实际需要做好询价工作,将汇总表填写完整、准确、不漏项。
2.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和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目录范围(附件7)的,不纳入本次统计的材料范围。
3.请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于3月15日将电子版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材料上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崔苗苗
电 话 :6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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